S__5480591  

整個租民宿的經過太誇張,分享一下希望以後大家不要中計!

這次爸媽來玩,因為計劃想待較長時間,我就想幫他們找在我家附近的民宿。三月初我在日本網站上隨意瀏覽,發現一個離我家非常近,走路不用5分鐘的民宿,我馬上用跟屋主接洽。那個民宿是一間兩層的獨棟,一樓是房間加衛浴跟廁所,二樓是房間加廚房餐廳,屋主說租一棟全包一晚是20000日幣,如果單租一個房間兩個禮拜算我55000日幣(屋主說因為我住在附近算我近鄰價)。我覺得價錢非常便宜,比我預期的還低,我也到過那房子外面看過,感覺也乾乾淨淨,所以我就跟屋主訂下5/1-/5/15,55000日幣的約定。屋主要求我要先匯十分之一的金額5500當訂金,我也馬上匯款,租訂也就這樣成立(我們都是用Mail聯繫)。

4月中上,我收到屋主的Mail,她說5/2-5/5房子需要進行工程,要我改時間改成5/6-5/20,還說她剛剛有打給我我怎麼沒接。我看到Mail時傻眼,馬上回她機票都訂好了起程日無法更改(雖然我是員工機票可以隨時更改日期都可以但我已經計劃4/28出差完帶爸媽一起過來),她才說那幫我訂另外在附近了民宿,我問她附近是哪邊,多少錢呢?要先跟我說我才能決定。沒想到她竟然回我,5/2-5/5是黃金週,如果我還猶豫的話附近的房子馬上就被別人訂走了(這時才告訴我代訂的地方在哪,一晚5000日幣),而且她還寫一堆說她租我5/1-5/15 55000日幣是看在住附近的份上才有這破天荒的價錢。我看到她完全沒道歉誠意的Mail很氣,根本莫名其妙,明明是她房子要施工,關我屁事,而且我從頭到尾沒跟她殺過價,是她自己說要算我便宜。但我壓下滿滿的不滿,簡單回她請她代訂5/2-5/6的房子。Mail上也寫清楚了5/1-5/2晚我爸媽住我家不需要她那邊,5/2到5/6住她代訂了地方,5/6-5/20住她那邊。

4/24她寫Mail來,問我原本租出去的二樓房間因為對方改租其他地方,說要用9萬日幣租我兩個禮拜獨棟價錢,我拒絕她,也跟她說4/24-4/28我不在日本電話不通。一回她Mail後,她馬上打來,問我要去哪,我說公司有事要出差,她開始一直問去哪,又一直說好厲害職業婦女,我順勢挖苦她,說對阿!所以妳知道我有多忙嗎?妳突然說妳房子要施工造成我多大困擾嗎!?她隨便道歉個兩句然後模糊帶過,接著說,那妳5/1什麼時後要來拿房子鎖匙?我一聽,什麼5/1,不是明明說5/6嗎?她一直說我沒有說5/1不住她那邊,我們在電話上爭論起來,她要我立刻說出我說是哪天幾點發的Mail,我當時已經快上飛機,根本沒辦法找Mail,心裡又想反正5/1還5/6都一樣得跟她約拿鎖匙哪天都沒差。於是電話上跟她說好5/1去拿,但住宿期間是5/6-5/20,她也說好。

5/1去拿鎖匙時,我印出我之前寫明的5/1-5/2我爸媽是住我家的Mail拿給她看,告訴她是她自己漏看,她裝傻打哈哈,然後跟我說她說她之前忘了跟我說我需要付保證金一萬日幣,如果20退房時房子沒問題當下就會還我,我拿6萬日幣給她,付她餘下的房租49500和她說的10000保證金,她寫了單據給我,還說手頭上沒有500找我,退房時一起還我。

5/8她寫Mail來,說5/1我去拿鎖匙時她忘了告訴我,因為我5/1拿了鎖匙所以5/1-5/2算一晚我應該5/19就該退房,我看到傻眼,蛤!?她在說什麼鬼話!?我馬上打電話給她,說5/1拿鎖匙這件事情早就說好退房是5/20,問她到底在搞什麼?她說我既然拿了鎖匙,說在日本一般常識拿鎖匙就代表入住,還說而且她5/19已經租出去了,我整個火大,逼問她所以拿鎖匙就代表入住這個叫常識,妳自己白紙黑字明白寫在Mail上的退房5/20又叫什麼?她這時候又跟我說,她房子已經算我很便宜,我怎麼這樣。我一聽到她又提這個事情要人情,一直以來積壓的怒火瞬間爆炸,我說,妳因為我住附近,算我便宜這件事情,我很感謝妳,但是妳給我搞清楚,我一次都沒說過要妳算我便宜,合約這種事情,是妳提供的價錢,我也覺得合理,合約才成立,而且妳知道妳中間因為妳房子要修理要求我們改行程,這些有的沒的都是妳個人因素,但妳有沒有想過因為妳個人的問題給我造成我多大麻煩?我爸媽得拖著行李搬來搬去有多累妳想過嗎!?我說妳現在突然19要我搬走,妳以為機票是說改就改,改機票的錢妳要付嗎?她又開始說可是5/1就拿鎖匙了啊,我怎麼可以這樣。我這時候已經不想再跟她講下去,我冷冷的說19我們會搬走,然後我也看清妳這個人,這麼不講信用這麼爛!她也口氣很差,說我這麼情緒化,跟我也沒甚麼好講的,我超火,大吼她一句,我才跟妳沒什麼好講的,啪的掛掉她電話。此時我爸媽拿出收據,才發現當時房東寫的收據,竟然是寫19退房!即便我跟她往來的Mail還有當面拿鎖匙時她一直都說20,但她卻在收據上偷寫上19,我完全覺得她就是個陰險小人!

5/13她寫Mail來,說她最近有輕微老人癡呆,很多事情都記不清楚,跟我道歉,然後說5/19我們退房時再碰面也尷尬,所以她不會過來,保證金會用匯款方式還我。我看了心裡冷笑,妳老人癡呆?要我5/19退房這事情倒是記的很清楚,保證金用匯款?!妳都說妳老人癡呆了如果又沒匯還我咧?我回她要她照她自己一開始說的退房時清點過沒問題會當場退保證金的做法,要她5/19到場,她也沒回Mail。

5/15傍晚我去找爸媽時遇到她,她又開始自說自話,說退房本來就是不可能當天還保證金,我爸媽住這麼久,她當然有很多需要檢查的,還說以後她也不打算再租這種日租的,說很多糾紛,跟我也是一堆,我整個上火,完全不想跟她講話,直接打給我老公但他沒接,我告訴爛房東,我沒有同意保證金用匯的方式還,她也沒在怕,說,那妳叫妳老公打來我直接跟他講啊!後來我老公回播給我時房東已經離開,老公叫我寫Mail威嚇房東,說若她對19號還保證金的事情有意見,直接打電話給他,要我告訴房東他是不動產的役員,他不會讓她好過。但我爸媽一直要我算了要我不要理房東,一直要我不用為了一萬日幣要我老公出面,還說就算她最後沒還保證金,我們用65000租到獨棟真的也沒有吃虧。

----------------------

整件事情過程中,當她要我5/19退房時,我學姐叫我打去消費者中心投訴,消費者中心的工作人員說,他很想幫我,但卡在對方不是公司,消費者中心只介入"公司和消費者"中間的糾紛。

我問我老公如果那時我有把他電話給爛房東,爛房東打來他能怎麼處理嗎?他說光是對方沒有簽契約就亂搞他就可以讓她吃不完兜著走。

分享給大家我這次學的教訓:

遇到糾紛時可以找消費者センターhttp://www.kokusen.go.jp/map/

*民宿也要透過正當仲介管道不要單純個人對個人。

*要簽下正式契約保護自己,包括對方不能履行合約時對方如何賠償,保證金怎麼還,退房時怎麼做,一切都要寫得清清楚楚。

*離開房間前錄影拍照存證,證明自己離開房間前一切完好。

arrow
arrow

    Takoyaki小姐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